晚报讯 台湾综艺天王吴宗宪过去因投资LED,涉嫌掏空上市公司“联明行动科技公司”3250万元(约合人民币662万元)而惹上官司,被以违反“证券交易法”起诉。 2013年时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吴宗宪1年1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本月16日经台湾“最高法院”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吴宗宪本月18日出面解释说明,并苦笑地说:“心里有点无奈,你们相信吗? ”
吴宗宪昨日录制中天台《小明星大跟班》时表示,因与好友合伙并不清楚细节,但若持续上诉得遭限制出境2年,等同所有其他地区的工作都只能停摆,甚至形同判《综艺玩很大》死刑。他说:“你觉得艺人要怎么办?要抄直接来我家好了,吴宗宪掏空公司,好不好笑? ”
对于终判结果,吴宗宪感叹地表示,心里有很多无奈与遗憾,“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我只能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