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中国第一狗仔卓伟" 汪峰讨名誉权败诉

2016-05-13 10:28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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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峰状告“中国第一狗仔卓伟”(微博昵称,下文简称卓伟)名誉权纠纷一案,近日在北京市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终审认定卓伟不构成对汪峰的侮辱及诽谤,驳回汪峰上诉。

  2015年4月,汪峰起诉至朝阳法院称,2015年4月20日卓伟在其个人微博上分享“全民星探”发布的名为“[独家]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标题为“赌坛先锋我无罪,影坛后妈君有情”。汪峰认为,卓伟未经调查、核实,随意在其个人微博上以 “赌坛先锋”对汪峰进行侮辱诽谤,公然损害汪峰的人格和形象,误导社会公众对汪峰的评价,已经严重侵犯了汪峰的名誉权,要求卓伟删除涉诉微博,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卓伟辩称,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不存在侵犯汪峰名誉的事实,自己的行为是依法行使作为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舆论监督权。

  原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名誉侵权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对汪峰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汪峰不服,仍持原诉理由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要求撤销原判,改判支持自己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认为,汪峰虽辩称其在我国境内并未参加过任何能够认定为赌博的活动,但并不否认在境外参加过赌博娱乐活动,卓伟依靠公共媒体报道获取的信息,将其主观对汪峰行为的认知通过微博的形式发布,应认定该行为并非毫无事实依据的诽谤,而是个人根据其所知的事实发表的主观评论。二审法院认为,卓伟关于“赌坛先锋”的措辞虽然尖锐,但仍在个人主观感受范围内而非带有恶意的侮辱。据此,市三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汪峰上诉,维持一审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