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停播郑爽已参与节目,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

2021-08-27 17:0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329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仲维莉

国家广电总局今天表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

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郑爽严重违反电视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要求,在申请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证号:(京)剧审字(2020)第018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

广电总局将进一步加强演艺人员片酬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教育,对违法违规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坚决严肃追责处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倩女幽魂》上映一波三折

拆分片酬逃税的事情一旦成立,郑爽除了违反税收的处罚,还有违反限薪令的处罚。

《倩女幽魂》自2019杀青后,至今未能播出,该电视剧目前已更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

在张恒晒出的合同中,郑爽在剧组的待遇很高,甚至有权推荐男一男二演员,有权推荐导演组。剧组决定男一男二演员时,要先征得郑爽的同意。

而出品方北京文化在今年就自曝5亿贷款逾期,财务状况堪忧。

目前出品方并未作出回应,但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如果郑爽逃税坐实,这部电视剧播出恐遥遥无期,对北京文化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挣钱是能力,缴税是责任

明星的高额片酬一直是一个热议话题,明星拥有巨量粉丝资源,有号召力,有商业价值,所以获得资本的青睐,双方一个敢出高价,一个敢收钱,如果报酬符合国家限薪令规定的范围,那么本无可厚非。

但是缴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每个公民都必须要遵守。

每个民众的心里都有一杆秤,那就是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明星在赚取高额报酬的同时,也要和普通民众一样把这杆秤时时刻刻放在心中,严守自己的底线。

目前郑爽方回应,正在接受并配合调查中,我们将拭目以待,关注后续发展。